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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职院招生条件(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5-01-03 14:25:19 | 191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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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职院招生条件(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罗职院招生条件

罗职院招生条件如下: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参加了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协同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

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已录取的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专业点学习;如该专业点没有开展试点,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转入有关高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专业能力: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社区教育学院、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教育系、外语系和艺术体育系8个教学单位,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能源动力与材料、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旅游共八大职业门类共40个专业。

建设有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专业2个、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中心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6个、省级以上教学实践基地12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开放课程4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8个,与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建立了“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 191招生网

学校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联合开设专升本自考(函授)沟通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兼修,按要求修满所需学分可获所选修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

罗职院招生条件(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 贵州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扩招专项 考试 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属综合性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贵州省“文明单位”“绿色大学”“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平安文明校园”“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校”“示范性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 就业 工作先进单位”“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人才的摇篮。学校地处省会城市贵阳,教职员工527人,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9个,校外 实习 实训基地220个,配有标准的现代化学生公寓、运动场、 体育 馆、礼堂、文化广场等,为学生的 学习 生活和课余活动提供了舒适的环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WiFi全覆盖,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现代化,是学生求知成才的好天地。

现有高职在校生14559人,秉承“自强、求知、力行、有为”的校训,探索出“双线育人、四方协作、五个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毕业生 供不应求, 毕业 生初次 就业率 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专业对口率、起薪水平、用人单位满意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及考试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部署。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并广泛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已参加2021年贵州省 高考 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共100人。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备注:

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男生净身高165cm-190cm。双眼矫正视力4.8E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无残疾,无狐臭,无纹身,嗅觉、听力正常。

2.应急救援技术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要求无口吃,动作协调,身体素质强健,心理素质良好。

第六章 报名时间、办法及流程

第八条  报名及考试:

(一)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10月18日至10月19日,到校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 面试 )。

1.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提供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 校招 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确认报考的院校及专业,并现场领取《考试准 考证 》。

3.报名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及《考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九条 考试内容。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专业学习的基础潜能,《考试大纲》在学校官网公布。考生只需参加第一专业的面试,其他专业之间成绩可互认。

第十条 免试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 业技能等级 证书 (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 书 )的考生, 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一)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达到此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100分。

(二)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根据考生总分值,结合考生 志愿 、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根据录取规则,普通专业调剂时可互认,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和应急救援技术调剂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不能互认。

(五)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扩招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在校待遇、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 新生 相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扩招专项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额度5000元/年)、校内奖学金(额度1000元/年)、贵州教育精准扶贫(额度45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校内助学金(额度1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每年12000元以内的一次性贷款)、校内困难学生补助(额度300元/月,按8个月计算)等。同时,学校还提供大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国家和省的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资助、奖励、就业优抚待遇:

(一)退役入学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学费减免。

(二)退役入学学生免收住宿费,由学校代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 大学生 平安保险费,一次性补贴床上用品350元/生 。

(三)退役入学学生可优先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在学业成绩要求上可适度放宽。

(四)退役入学学生可优先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在学业成绩要求上可适度放宽。

(五)退役入学学生每年享受八一慰问金 500元 。

(六)学校每年拿出不少于 5-10个公益性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入学的毕业生。

(七)学校对退役入学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并优先享受 求职 补贴。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84827117、86867111

学校网址:

贵州职院扩招专项考试咨询QQ群:490674534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部门、招生委员会、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规范性全称: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庆阳职院;英文译名: Qing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英文缩写:QYVTC 。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51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九条 隶属关系:庆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甘肃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第十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端,邮编:745000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市)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微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考。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依照《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

(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学院设有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省份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二)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以高考成绩为准。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一)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院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和德育四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为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以各专业的三门基础课程为主。

2.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第十七条 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得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省有关体育艺术类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具有正式学籍学生,经学习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环节),考试合格,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新生属精准扶贫户、国家贫困县农村户籍、残疾家庭、低保家庭的,按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学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按平均3300元/人/学年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专业人数: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计划形式:统招。

第二十九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得填报。

第三十条 现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煤炭开采技术、钻井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畜牧工程技术、草业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运动训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分专业人数参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为38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1100元/生/年(4人间),900元/生/年(6人间)标准收取(学院提供两种住宿规格,学生入学时可根据需要选择,选完为止),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众微信平台查询。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招办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页查询。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934-8245935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四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微信公众号:qingyangvtc

招生办电话:0934—8245855 /8245856

传真:0934—8245856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

邮编: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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