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20:05:46 | 191招生网
2021年哈尔滨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 黑龙江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 书 记、校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扩招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在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内容
第九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 高考 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 就业 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院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3.参加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等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院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通过远程面谈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设置录取分数控线为100分。
第十三条 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职业素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 分数线 考生不予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招生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提出入学申请,我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凡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专项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凡在扩招专项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考试院备案。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 毕业 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贫困库,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定、发放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贫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网址:
招生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
18946104253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骞
副组长:陈永昕、胡宁、王辑明、于立新
办公室: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
成 员:教务处、监督专员办公室、学生处(团委)、 艺术 系、现代服务系、早期教育系、教育技术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
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
组 长:王辑明
副组长:杜丹丹
组 员:熊庭玉、李明月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0日
2022年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 黑龙江 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石油学院(国标代码13299)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 编:150028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 学校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实行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本章程作为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学校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保证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学 校招 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校友联络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 学费 标准等详细信息,均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学校将向有关省(区、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 考试 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落实。
第十三条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后, 艺术 类相关专业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同批次 录取分数线 及以上,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即初步具备录取到我校 学习 的资格。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区、市)按其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 志愿 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即对投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原则上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考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各省级招考部门没有特殊规定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1.非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理工 类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虑专业志愿优先。
2.“3+1+2”模式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历史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物理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虑专业志愿优先。
3.“3+3”模式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虑专业志愿优先。
第十七条 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191招生网
第十八条 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生源不足,学校按各省级招考部门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九条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在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考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必须合格。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在各省级招考部门投档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音乐表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同分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同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同分,则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必修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或俄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录取工作中提供的电子投档单为录取依据并严格进行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教育部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情形可不予录取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对意见中明示的可以不予录取的身体疾患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经教育厅备案的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同时颁发哈尔滨石油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经严格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网 址:
电子邮箱:hip_zsb@sina.cn
咨询电话:0451-87174111、87174222、87174333、
87174610、87174611、87174612
传 真:0451-87174111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与校友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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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满足异地高考的条件即可参加高考,哈尔滨属于黑龙江省,条件如下: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高考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确认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往届生(社会考生)需提交高中/中专毕业证书,或由政府开具的学历证明才可以报名。普通高校毕业/退学/肆业者如有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可以按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高考保送条件:
①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16年起逐步减少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名额);
②获奥赛一等奖、并被选为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③省级优秀学生(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的,不再具有保送资格条件件);
④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⑤公安英烈子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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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能在哈尔滨高考吗?哈尔滨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如下:一、黑龙江高考对户籍和学籍要求: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需具有山西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二、随迁子女高考户籍高考政策: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
外地户口可以在哈尔滨报名考大学吗?法律分析: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户籍在黑龙江省的公民都可以报名。在黑龙江省的外国侨民如符合条件,凭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述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勤令退学不满一年者;只身投亲靠友户口迁入黑龙江省的外省考生。若是外省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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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成都,户籍在巴中的学生能否在成都参加高考学籍成都,户籍在巴中衡森睁的学生是不能在成都参加高考的成都高考:1、成都参加中考报考条件(一)报名入口:根据往年报名方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或到就读学校报名等,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学校或登录当地报名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资讯:根据成都招生信息港发布的《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28日开始》获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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