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请问今年河南录取时间怎么安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在哪可以查到2008年河南二本补录院校的最后分数线,谢谢
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学校名单(122所)
代号 院 校 名 称 科 类 计划余额 原分数线 备档分数线
3225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38 517 507
3240 天津商业大学 文科综合 5 513 503
理科综合 8 517 507
3245 石家庄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4 517 507
3250 衡水学院 理科综合 8 517 507
3255 邯郸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3290 邢台学院 理科综合 10 517 507
3340 廊坊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7 517 507
3345 唐山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 517 507
3380 运城学院 文科综合 2 513 503
理科综合 9 517 507
3405 忻州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18 513 503
理科综合 21 517 507
3410 太原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3420 太原工业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3430 晋中学院 理科综合 12 517 507
3435 长治学院 理科综合 9 517 507
3450 内蒙古师范大学 理科综合 9 517 507
3463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理科综合 4 517 507
3464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理科综合 8 517 507
3470 赤峰学院 文科综合 2 513 503
理科综合 16 517 507
3585 鞍山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5 517 507
3615 辽东学院 理科综合 16 517 507
3670 白城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理科综合 9 517 507
3675 长春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6 513 503
理科综合 29 517 507
3680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7 513 503
理科综合 7 517 507
3685 通化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7 513 503
理科综合 17 517 507
3690 长春税务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3760 牡丹江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5 513 503
理科综合 10 517 507
3765 大庆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7 517 507
3770 绥化学院 文科综合 12 513 503
理科综合 12 517 507
4040 湖州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5 517 507
4075 滁州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4115 黄山学院 文科综合 7 513 503
4145 阜阳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13 517 507
4150 安庆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5 517 507
4160 巢湖学院 理科综合 6 517 507
4165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 517 507
4170 淮南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5 513 503
理科综合 5 517 507
4185 宿州学院 理科综合 6 517 507
4235 漳州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6 517 507
4270 宜春学院 理科综合 6 517 507
4305 赣南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7 517 507
4315 井冈山大学 理科综合 4 517 507
4320 上饶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6 513 503
理科综合 6 517 507
4405 德州学院 文科综合 9 513 503
理科综合 32 517 507
4410 潍坊学院 理科综合 2 517 507
4440 滨州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52 517 507
4445 菏泽学院 理科综合 30 517 507
4470 泰山学院 文科综合 12 513 503
理科综合 18 517 507
4475 临沂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23 517 507
4495 山东工商学院 理科综合 4 517 507
4505 枣庄学院 文科综合 39 513 503
理科综合 17 517 507
4510 黄石理工学院 文科综合 5 513 503
4540 咸宁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21 517 507
4600 黄冈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18 517 507
4610 孝感学院 理科综合 14 517 507
4715 湘南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4755 衡阳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 517 507
4760 怀化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4820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理科综合 8 517 507
4845 韶关学院 理科综合 25 517 507
4850 惠州学院 文科综合 8 513 503
理科综合 18 517 507
4855 韩山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5 513 503
理科综合 17 517 507
4860 湛江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0 517 507
4865 嘉应学院 文科综合 9 513 503
理科综合 35 517 507
487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1 517 507
4875 肇庆学院 文科综合 17 513 503
理科综合 37 517 507
4960 玉林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2 513 503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000 琼州学院 理科综合 5 517 507
5045 长江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4 517 507
5085 攀枝花学院 文科综合 2 513 503
5125 乐山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5130 内江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8 517 507
5135 西华师范大学 文科综合 3 513 503
5145 西昌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2 517 507
5195 遵义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520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215 贵阳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5265 曲靖师范学院(古城校区)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275 楚雄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7 517 507
5380 渭南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5435 河西学院 文科综合 5 513 503
理科综合 2 517 507
5505 新疆师范大学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510 喀什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5515 昌吉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9 517 507
5520 伊犁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2 513 503
理科综合 8 517 507
5530 河池学院 文科综合 9 513 503
5535 贺州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585 红河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理科综合 2 517 507
5625 安康学院 理科综合 2 517 507
5630 毕节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660 商洛学院 理科综合 5 517 507
5665 榆林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5 517 507
5675 宁夏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680 百色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5685 钦州学院 文科综合 1 513 503
5695 铜仁学院 文科综合 7 513 503
理科综合 4 517 507
5700 凯里学院 文科综合 3 513 503
理科综合 2 517 507
5710 吉林工商学院 理科综合 1 517 507
5995 郑州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理科综合 52 517 517
6009 河南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206 513 493
理科综合 469 517 497
6012 河南农业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理科综合 71 517 497
6015 河南中医学院 文科综合 25 513 513
理科综合 45 517 517
6022 新乡医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123 513 493
理科综合 204 517 497
6035 洛阳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20 517 507
6040 许昌学院 文科综合 384 513 503
理科综合 739 517 507
6055 商丘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209 513 503
理科综合 732 517 507
6057 商丘师范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89 513 493
理科综合 127 517 497
6060 周口师范学院 文科综合 606 513 503
理科综合 833 517 507
6070 南阳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846 517 507
6087 河南科技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50 513 493
理科综合 288 517 497
6107 河南工业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178 513 493
理科综合 513 517 497
6113 郑州轻工业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225 513 493
理科综合 239 517 497
6119 中原工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文科综合 195 513 493
理科综合 369 517 497
6120 平顶山工学院 文科综合 169 513 503
理科综合 835 517 507
6125 平顶山学院 文科综合 230 513 503
理科综合 719 517 507
6135 安阳工学院 文科综合 384 513 503
理科综合 1041 517 507
6150 黄淮学院 文科综合 250 513 503
理科综合 1004 517 507
6155 河南工程学院(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与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 理科综合 193 517 507
6160 洛阳理工学院(原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
洛阳大学合并组建 ) 文科综合 55 513 503
6165 新乡学院(原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
平原大学、新乡教育学院合) 文科综合 223 513 503
理科综合 496 517 507
7037 保定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7176 济宁学院 理科综合 3 517 507
7502 荆楚理工学院 文科综合 4 513 503
756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理科综合 7 517 507

请问今年河南录取时间怎么安排的?
招生录取各批次工作时间表
●提前批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本科一志愿 7月 8日 8:00 7月 9日10:00
本科二志愿 7月 9日15:00 7月 9日18:30
专科一志愿 7月10日 8:00 7月10日12:00
专科二志愿 7月10日15:00 7月10日18:30
征求志愿 7月12日10:00 7月12日18:00(本省学校专升本随本批录取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
提醒:提前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10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
7月11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同时符合本科和专科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投档时先投本科,本科录取结束再投专科。
●本科一批(对口本科随此批录取)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7月14日 8:30 7月15日11:00
二志愿 7月15日16:00 7月16日 9:00
预科志愿 7月16日10:00 7月16日12:00
征求志愿 7月18日10:00 7月18日16:00
提醒:本科一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16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7月17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本科二批(体育专科随此批录取)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7月20日8:00 7月21日16:00
二志愿 7月22日8:00 7月22日16:00
预科志愿 7月23日8:00 7月23日12:00
征求志愿 7月26日8:00 7月26日12: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23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7月24日8:00~25日12: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本科三批(对口招生专科随此批录取)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7月29日8:00 7月29日18:00
二志愿 7月30日8:00 7月30日18:00
预科志愿 7月31日8:00 7月31日12:00
征求志愿 8月 3日8:00 8月 3日12: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31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8月1日8:00~8月2日12: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高职高专一批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8月 6日 8:00 8月 7日16:00
二志愿 8月 8日 8:00 8月 8日16:00
征求志愿 8月10日10:00 8月10日16: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8月8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8月9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高职高专二批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8月13日 8:00 8月14日16:00
二志愿 8月15日 8:00 8月15日18:00
预科志愿 8月16日 8:00 8月16日12:00
征求志愿 8月18日10:00 8月18日16: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8月16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8月17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艺术类录取各批次工作时间表
●艺术本科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7月8日8:00 7月10日16:00
二志愿 7月11日8:00 7月12日16:30
三志愿 7月13日8:00 7月14日16:30
征求志愿 7月16日10:00 7月16日17: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14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7月15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艺术高职高专
志愿 开档时间 录检截止时间
一志愿 7月19日8:00 7月21日16:00
二志愿 7月22日8:00 7月23日16:00
三志愿 7月24日8:00 7月24日17:00
征求志愿 7月26日10:00 7月26日17:00
提醒:本批未完成的计划于7月24日晚通知市县招办,并在河南省招办网站公布。
7月25日8:00~18:00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191招生网
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的相关内容。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 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5.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6.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7.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8.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9.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10.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1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为争取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校核发的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2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61.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以上就是191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191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1招生网:
www.191577.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