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91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准考证号忘记了怎么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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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忘记了怎么查
如果准考证号忘记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查找:
191招生网
1. 通过考试报名网站找回:大多数考试报名网站都提供了“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个人信息”等功能,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或其他注册信息来找回准考证号。
2. 联系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可以拨打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的电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考试信息,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准考证号。
3. 通过已保存的电子邮件或文档查找:如果曾经将准考证号保存在电子邮件或文档中,可以在这些位置查找。
以下是一些详细的解释和例子:
通过考试报名网站找回准考证号是最常见的方法。例如,如果参加了一个英语水平考试,可以登录该考试的报名网站,在“找回准考证号”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系统就会显示出准考证号。
如果无法通过网站找回准考证号,可以联系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客服人员,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考试信息,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例如,可以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电话咨询准考证号相关问题。
如果曾经将准考证号保存在电子邮件或文档中,可以在这些位置查找。例如,在电子邮件的收件箱或文档文件夹中搜索“准考证号”,可能就能找到相关的文件或邮件。
总之,忘记准考证号并不必过于担心,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法找回。建议在考试前将准考证号保存在多个位置,以免再次遗忘。

河北有没有书法联考
200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处室〔普通高校招生处〕 发布时间〔2008-11-21 0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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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于2008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之间,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陆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并于12月9日至13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照相、留取指纹信息及现场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
四、专业测试形式和类别
1.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联考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加试),三是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自测)。
2.联考。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播音主持类专业河北省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联考。
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照明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建筑设计、园林、宝石与材料工艺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考生报考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根据学校要求也可参加编导类联考。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对声乐、器乐、舞蹈等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录音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编导类专业联考。
与编导类相关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教育、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编导、广播电视技术、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电视制片管理、新闻与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传媒策划与管理、剪辑、广播影视类、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
考生报考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根据学校要求也可参加美术类联考。
⑷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播音主持类联考。
与播音主持类相关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本科专业播音主持艺术和专科专业主持与播音等。
以上⑴至⑷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执行教育部规定。
3.加试。对于上述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本科专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可在联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加试,其他院校不再组织加试。
4.自测。对于上述联考类别未涉及到的专业,招生院校报我省备案后,可进行自测。对于上述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需要进行自测,须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五、专业测试安排
⒈美术类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科目、分值
色彩满分2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测试范围:静物写生,静物创意组合,人像写生,命题默写等。
速写满分100分,测试时间20分钟。测试范围:写生速写,默写速写,白描等。
素描满分200分,测试时间180分钟。测试范围:静物写生,石膏像写生,人物头像写生,人物头像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08年12月20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的14位的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下载考试安排回执
2008年12月24日至26日,考生登陆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
www.hebtu.edu.cn
)下载《考生回执》。
⑷测试时间、地点
2008年12月27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考生回执》和身份证,按《考生回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6269134。
⒉音乐类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内容、分值
主项、基础乐理知识、听音和视唱。满分为200分,其中主项150分,基础乐理15分,听音15分,视唱20分。主项分声乐、器乐和舞蹈(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
⑵缴费办法
2008年12月20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的14位的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下载考试安排回执
2009年1月6日至8日,考生登陆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
www.hebtu.edu.cn
)下载《考生回执》。
⑷测试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0日声乐考生开始分批测试;2009年1月17日器乐、舞蹈考生开始分批测试。考生持《报考证》、《考生回执》和身份证,按《考生回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6269134。
⒊编导类联考由河北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内容、分值
测试内容分影视作品分析与命题创作和面试两部分。
影视作品分析与命题创作(150分钟)包括:影视作品分析(通过对考试影视作品的专业性观摩与分析写出不少于一千字的评论);命题创作(根据考试题目用画面语言编写影视故事,字数不限)。
面试部分(5分钟左右)包括:才艺展示(由考生自选的艺术形式展示,如诗文朗诵、歌舞器乐或其他形式);专业提问(由评委提问考生回答该专业的相关问题)。
分值:影视作品分析60分;命题创作40分;才艺表现40分;专业提问60分,总成绩为200分。
⑵缴费办法
2008年12月20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在河北省内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8018,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⑶网上报到
2008年12月24日至26日,考生登陆河北大学招生办网站(网址:zhaoban.hbu.cn)进行网上报到(网上报到顺序即为测试顺序),打印准考证。
⑷测试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2日开始分批测试。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河北大学新校区(火车站乘27路公共汽车到河北大学新校区)。
⑸河北大学咨询电话(0312)5079698。
⒋播音主持类联考由河北大学组织测试。
⑴测试内容、分值
测试内容为自备作品朗读(3分钟以内),指定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话题评说(2分钟左右)。
分值:形象、语音及音色70分,自备作品40分,指定作品40分,话题评说50分,总成绩200分。
⑵缴费办法
2008年12月20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在河北省内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8018,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⑶网上报到
2008年12月24日至26日,考生登陆河北大学招生办网站(网址:zhaoban.hbu.cn)进行网上报到(网上报到顺序即为测试顺序),打印准考证。
⑷测试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2日开始分批测试。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河北大学新校区(火车站乘27路公共汽车到河北大学新校区)。
⑸河北大学咨询电话(0312)5079698。
⒌招生院校自测或加试的专业,其测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六、自测或加试的测试点有关规定
⒈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我省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测试。
⒉河北周边省份及京、津的本科一、二批次院校一般不安排在河北设立测试点。其它省份本科一、二批次院校有特殊情况确须在河北设置考点的,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统一安排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测试。
⒊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测试,则考生只能在该点参加测试,在其他点参加测试的成绩无效。
⒋如果院校在河北及河北周边省份同时设立了测试点,院校须告知考生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点只允许我省考生参加测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测试。
七、专业测试成绩有关规定
⒈报考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内、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专业,建议录取时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
⒉报考院校进行加试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加试成绩。
⒊报考院校自测的专业,录取时采用院校自测成绩。
⒋2009年2月4日前公布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届时美术、音乐类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
www.hebtu.edu.cn
)查询联考成绩;编导类和播音主持类考生可登录河北大学网站(
)查询联考成绩。
⒌自测或加试的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并由测试院校负责通知考生专业成绩。
八、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文科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九、填报志愿
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时间为2009年6月25至26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栏;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录取的艺术本科专业志愿填在本科三批栏;专科志愿填在专科提前批栏(面向本市的专科志愿填报在面向本市招生批次栏内)。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理)科专业志愿。但当普通文(理)科专业与艺术专业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艺术专业录取优先。
十、录取
⒈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测试合格。
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河北省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⒊对于使用加试和自测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专业,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专业测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招生院校于2009年7月4日前将本科专业的拟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专科专业的拟录取结果可在专科提前批开始前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⒋投档规则
⑴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音乐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编导类、播音主持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⑵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
按照河北省上述投档规则和一定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在我省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⑶进行加试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本、专科专业
河北省根据院校报送的拟录名单,将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联考合格,院校加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控制线)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⑷进行加试的本科一、二批次院校艺术本科专业
河北省根据院校报送的拟录名单,将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联考合格,院校加试合格且经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⑸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进行自测的艺术本科专业
河北省根据院校报送的拟录名单,将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招生院校专业测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进行自测的艺术专科专业和进行自测的其他院校艺术专业
河北省根据院校报送的拟录名单,将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招生院校专业测试合格且经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5.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自测和加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我省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当年所有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
1.河北省内的河北科技大学、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的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和河北大学、河北传媒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的影视表演专业实行自测,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2.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报名点向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发放。
4.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010年的广东舞蹈考生是不是一定要参加联考?急!!!!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年的广东舞蹈考生是不是一定要参加联考?急!!!!的相关内容。
关于2010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
各市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1、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2),可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指专业考试,下同)成绩(广东省艺术统考情况见附件3,下称“省术科统考”),或在省术科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统考+单考”),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单考”)并确定合格成绩。
省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实行“术科统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实行“术科单考”。考生除报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术科统考外,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术科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拟在广东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且须于2010年1月1日前向广东省招办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5),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广东省考点统一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平冈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韶关铁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招生院校可自行与所选定考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后由考点统一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格式见附件6),接受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在未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院校,广东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
3、各考点应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在该考点单独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办法报广东省招生办(附件6),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广东招生考试报》上向考生公布。
4、广东省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6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23号)规定执行。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领取《2010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或《2010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生报到证》(音乐类考生到星海音乐学院报到时领取统考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省术科统考。报考术科单考院校的考生可凭单考准考证(附件7)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术科单考(招生院校术科单考不得接受未有广东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广东省招生办不承认未有广东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考院校负责处理)。
5、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在接受广东省考生艺术术科单考报名时,应向考生索取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于春节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将于2010年2月上旬公布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艺术术科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各高校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eeagd.edu.cn
)了解合格考生情况。
6、组织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术科单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必须于2010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广东省招生办,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体艺组,邮编:510631。逾期不报,广东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广东省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术科考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号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7、实行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省外高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8、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9、广东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招生计划
1、凡2010年拟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10年4月10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因广东省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学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校应在4月10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2、实行术科单考院校,如招生专业不分省编制分专业计划(即全国计划),且有我省理科合格生源的,向我省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需申报相应招生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否则,不得招生。
三、录取批次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外,艺术院校(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所在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批次的美术、音乐类分数线执行。2010年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全部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四、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实行术科单考的院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实行“术科统考+单考”的高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省招办将文化分上线,省术科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实行省术科统考的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各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3、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点联系方式
5、2010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6、2010年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名单
7、广东省2010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注:附件4-附件7详见本页附件。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
附件2:
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因而存在涉及专业如何认定的问题,经反复研究,特就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的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三、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合格考生发出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合格证并予以公示,考生可持统考合格证参加相关院校(专业)的单独考试。
四、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且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3:
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考试自1992年起,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至今已达十七年之久。广东省高等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星海音乐学院和广州美术学院,均为首批参加音乐、美术统一考试的院校。
十多年来,随着广东省高等艺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考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革创新,其专业性、权威性得到了广大招生院校的认同。目前,广东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含教育学院、电大、职大、高职院)和相当部分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专业招生都采用了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
为了确保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贴近艺术发展潮流,体现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特点,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在每年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前,由广东省招生办组织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等有关院校的招办主任和艺术院系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对考试项目、所占分值等内容进行审订,并将审订后的内容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大纲》,指导考生进行备考。近年来,广东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基本内容为:
音乐术科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加试。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主考(声乐或钢琴或器乐)165分,副考(钢琴或声乐)30分,视唱练耳60分,乐理30分,加试15分;
美术术科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省招生办在艺术统一考试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管理,从严治考。艺术专业的主考教师、评卷教师均是在全省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院系按考试项目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专业水平高、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教师组成;考试时实行“盲打盲画”,即考生进入考场前临时随机编写顺序号,考生凭顺序号进行考试,考生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准考证等)不与考官见面;考试现场公布所有考官的打分情况,成绩处理时再去除几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由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艺术专业招生术科实行统一考试,规范了考试的组织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使“一考多报”成为可能,既减轻了考生的负担,也有利于拓宽招生院校的选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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