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13:24:13 | 191招生网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根据国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希望帮到你
你好,根据往年报考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具体以最新公告政策为准。感谢你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要考取双学位是要申请的,符合条件才能去上,一般是对成绩的要求,每个学校不一样。还有不是你想学什么专业都可以的,你主修的专业对应能修的双学位是什么,有一个范围的。
具体的要去你所在学校的教导处问下了!
必须脱产,脱产是真正的第二学士学位。其他都是假的。
?斓牡诙??垦?晃??嗽嚼丛蕉嗟谋?颊折5诙??垦?皇枪?椅?屑苹?嘌?承┯τ醚Э频母卟愦巫?湃瞬哦?枇⒌摹
随藏蓦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 目前,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如下: l、北京大学: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文化交流、应用心理学 2、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经济、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新闻学、工商管理 3、清华大学:法学、编辑出版学、艺术设计、核工程与核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4、北方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 6、北京理工大学:法学、市场营销 7、北京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商管理 8、北京化工大学:工商管理 9、中国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 lO、北京林业大学:工商管理 11、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 1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 13、首都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 14、......(本文共计2页) [继续阅读本文]
还是考研比较好。
双修虽然可以拿到双学位,但学历层次还是本科。
而第二学士学位虽然享受与研究生同等待遇,由于不太普及,求职时有的还未必认可其相当于硕士去对待。
不算
上海没有任何一所学校招第二学士学位
上海所有学校之间只有辅修制度 但是辅修所发的辅修证书是不能和学位证书相提并论的
但是上海最大的创新就是可以跨校辅修 东北片联合办学单位之间可以互相辅修包括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等
西南片联合办学单位包括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中医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 但是具体上课的地点需要联系各学校
一般都修个其他外语 可以选一下西班牙语、俄语、法语、葡萄牙语都不错
191招生网(https://www.1915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全日制 普通本科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你知道哪些相关信息?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 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 学分制 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入学、报到与注册
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 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 不可抗力 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前或入学未满三个月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191招生网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报到,并按规定缴纳学费后办理注册手续。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视情况办理申请贷款、缓交或减免学费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七条 学生不能按时报到,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所在学院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返校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两周内未报到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两周及以上未报到者按退学处理。
第八条 不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选课资格。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给予退学处理。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九条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学、 城乡规划专业 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的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标准学制减一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不得超过标准学制加两年。学习年限自入学之日算起。
第十条 本科生在校学习的年限一般为该专业标准学制对应的年限。学生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按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办理。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年级和班级。为了更好地选课和学习,按正常进度学习的学生,所属年级在校期间不予调整;学习跟不上正常进度、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复学的学生,视学业进度编入相应的年级,具体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延期毕业的学生,编入相应的毕业年级。
第四章 学习纪律
第十二条 学生应依法履行努力学习的义务,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第十四条 上课、实验、实习、军训、社会调查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考勤由任课教师或活动组织者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 教学计划 规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期限在一周内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共同审批,一周以上报教务处审批。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申请 病假 应当附校医院证明。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两周以上者,按退学处理。
学生一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8周;超过8周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遵从学术规范,遵守 保护知识产权 的有关规定。禁止抄袭作业(论文、报告);禁止编造、篡改实验数据资料;禁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直接引述他人观点、研究成果或者摘录他人著作内容的,应当标明出处;直接或间接参阅书面材料的,应当标明作者、标题和页码。
第十八条 学生有抄袭作业、论文、报告等行为或伪造实验数据、违反学术规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相应课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应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严禁考核违纪或者作弊。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考核作弊者,根据《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选课并参加学习和考核。学生所选课程和考核成绩一律记入成绩单。有关选课的规定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有关课程考核和成绩记载的规定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六章 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与转学
第 二十一条 参加 全国高考 报名并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按照 大类招生 培养的学生后续会进行专业分流。具体的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生如因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完成学业或确有专长,转学(转出)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可以提出转学(转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转学(转出)申请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报 北京市教委 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转出)者由北京市教委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 公安部门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未通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等);
4.应予退学的;
5.应予开除学籍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五条 符合转学(转出)条件的学生,不得转入同一城市(北京)的高校,不得转入其他高校跨学科门类的专业。学生转学受到高考分数的限制,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不能转学。
第二十六条 外校学生转入我校的转学事项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所属高校不得低于我校学历层次,不得来自同一城市(北京)的高校,不得跨学科门类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我校在所属省市录取的转入专业的最低分数线,且在校学习状态良好。申请转入本校的外地学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的规定。符合转入政策的学生须经过我校的考核、面试后,方可启动转学(转入)程序。
第七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病(须提供由学校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休学。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为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而应休学的,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提供相关材料,教务处核实后,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休学累计不得超过2次,每次休学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为保证学业安排,休学应从批准之日休至相应学期开学报到前一日。休学期限的计算按以下原则执行:第8周前(含第8周)申请的,当学期参与计算;第8周以后申请的,当学期不参与计算。
第三十条 批准休学的学生应在两周内办理手续后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而休学的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第三十二条 休学期间,因病休学的学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因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因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申请复学的学生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到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并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选课。
第八章 退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具体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
2.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的;
4.已办理两次休学,仍不能继续学习的;
5.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6.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8.学习年限已满,未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未被批准的;
9.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10.本人申请退学的;
11.其他应当予以退学的。
第三十五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主管校长,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十六条 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的,可采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转交送达的方式,取得回执即视为送达。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以上几种方式送达的,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指在我校网站公告)送达。
第三十七条 退学的学生应当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后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档案、户口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学习证明。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且取得30学分以上者,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九章 毕业、学位与证书
第四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如下规定办理:
1.在计划毕业学期的开学初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并附提前毕业的学习计划;
2.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会同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纳入当年就业计划。
第四十二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的延长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如需要可再申请一次。延期毕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标准学制加两年。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如下规定办理: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教学科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并填写审批表,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可继续学习。延期毕业学生与标准学制年限内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相同。
第四十三条 学习年限已满,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按退学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内容,参与考核后因成绩不合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四十五条 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可向学校申请课程重修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合格或毕业设计(论文)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证书上的毕业时间按换发日期填写。
第四十六条 提前毕业、正常毕业、延期毕业、结业换毕业的学生,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均可授予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七条 学生辅修其他专业或修读双学位,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同时达到辅修专业或修读双学位要求的,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具体规定参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出具学习证明。
以上就是191招生网整理的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几年(四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几年)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191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1招生网:www.191577.com二本是一本还是三本?不一样。二本主要分为a类和b类,没有c类的说法。二本a类:指公办本科院校,有一定的知名度,在院校实力上更占优势一些,而且录取分数线要高于b类。二本b类:指民办院校与独立学院,是近几年由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被称为二本b类,其录取分数线要低于a类。二本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中本科第二录取批次的简称。过去高考中本科报考本科普通批次划
大学都是四年制的么?为什么有的专业还有大五?大学都是四年制的么?为什么有的专业还有大五?如果你有足够的备用,你可以申请学校,然后密切关注学分。在大三的第一学期,你可以完成四年的学分,在大三的第二学期,你可以和大四的学生一起完成毕业设计。我可以提前毕业。当然,这需要很强的能力和毅力,而且不能与其他研究生同行,如果是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只能是四年以上,如医学、建筑、规划和5年)我国的临床医学专业
二本为什么要2万一年?二本学费2万多原因如下:主要是由于二本院校的构成发生了变化。过去的二本院校基本上都是公立大学,国家会给这些大学一定的财政补贴的,近年来,把过去的三本纳入了第2批录取,也就是说过去的三本院校,比如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都成了二本了。而这些新加入二本院校的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是实行股份制的,国家没有投入教育经费,这些学校只能靠收取学费来维持办学。另外公办大学也
复旦大学的入学资格?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单位。学校决定2011年春季招收非全日制高中起点专科生和专科起点本科生,学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由本校网络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专升本学生并通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考,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复旦大学(网络教育)毕
二本有必要修双学位吗看个人吧。说一点我的经验吧。和你一样二本院校,大三,财税专业,法学双学位。必须承认的是学校的双学位真的很水,但是任课的老师都很负责,周六日都会准时上课,各种鼓励大家你们真的很了不起,大家都在玩,你们坚持来听课之类的。双学位报考条件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20年主
复旦大学医学院本硕连读共几年复旦大学医学院没有本硕连读的专业,只有临床专业是八年制本硕博连读,本硕连读一般共7至8年。本硕连读:由本科阶段直接保送进入硕士生阶段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本硕连读可以直接保送优秀本科生进入硕士生阶段学习,不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不必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有利于学生专心学习专业知识,早日完成硕士生学业。所以有些高校规定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可以比正常学制提前一年毕业,更
临床医学本硕连读需要上几年大学?现在应该都是8年了…具体你查一下很多有临床专业大学网站!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大、南京大学、清华大学都有…顺便找了个新闻给你:临床医学本硕连读要读8年了学费招生名额将变化来源:南国早报|2015-05-0309:26:53星期日责任编辑:刘楚净未来,长学制医学教育
西南医科大学二本可以修双学位吗可以。根据查询西南医科大学校网显示,《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士学位是指普通高学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西南医科大学二本可以修双学位。西南医科大学(SouthwestMedicalUniver
2024-05-26 04:47:36
2024-03-25 02:48:58
2024-04-19 10:22:45
2024-06-15 00:44:21
2024-07-10 03:13:51
2024-05-16 00:19:09